1.电缆线相互交叉时,高压电缆应在低压电缆下方。如果其中一条电缆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穿管保护或用隔板隔开时,通信电缆,较.小允许距离为0.25m。
2.电缆与热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时,如有隔热措施,平行和交叉的较.小距离分别为0.5m和0.25m。
1.电力电缆相互间或与控制电缆间的较.小净距10kV及以下为0.1m,10kV以上为0.25m;不同部分使用的电缆(包括通讯电缆)相互间为0.5m,电缆,如用电缆隔板隔开时,高压电缆,可降为0.1m,穿进管中不作规定。
2.电缆相互交叉时的较.小净距为0.5m。电缆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,如用隔板隔开时,上述间隔可降为0.25m,穿进管内时不作规定。